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青政(2016)15号)精神,县民政局积极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经过审核、认定,2018年上半年“两项补贴”工作现已完成。2018年上半年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74人,标准每人每月100元;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200人,其中一、二级残疾人462人,标准每人每月100元,三、四级残疾人738人,标准每人每月50元。
自“两项补贴”工作启动以来,我局工作人员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从工作部署、入户调查、个人申报、镇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张榜公示,到财政资金拨付等各环节严把工作关,做到了入户调查认真细致,申报资料齐全无误,审核审批一丝不苟。对重点环节张榜公示,做到公开透明。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到残疾人账户。“两项补贴”制度的全面落实,将进一步解决残疾人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料困难等问题,切实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照料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