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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扶持、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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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电子商务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0日 10:59  点击:[]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青海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通知》(商建字[2016] 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完善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村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交易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引导传统产业与电商产业互动融合,加快传统农牧业产品向“质量标准、产品认证、追溯监控”体系健全的品牌商品转型升级,打造县域电商服务业,促进实体经济加速转型升级,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推动全县电子商务扶贫工作,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新的强劲动力。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为主。政府王要加强示范引导,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环境改善,充分调动电商、供销、邮政、金融、快递、通信等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电子商务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决定性作用,突出市场主体地位。

统筹规划,创新推进。坚持规划先行,认真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进一步修订完善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将电子商务进农村与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等有机结合,统筹规划,创新农村电商扶贫发展模式和推进机制。

整合资源,扩大应用。充分利用现有流通资源和电商资源,将存量整合与增量投入有机结合,推动流通企业广泛应用电子商务技术,实现线上线下结台,发展网上交易:发挥好第三方配送作用,实现农产品网上销售、工业品网购进村。积极推进流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监管机制创新,全面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

突出特色,以点带面。结合我县现有农村经济发展现状、社会发展水平、人文环境和资源优势,以乌兰县特色资源为基础,以旅游井喷式发展为抓手,积极探索具有农村特点的电子商务发展路径和模式,带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乌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目标任务,初步形成集信息发布、供求交易、物流配送、质量追踪及售后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体系。

根据乌兰县农村消费市场、通信设施和物流配送等实际情况,结合我县旅游资源,对我县主要农畜产品、民族工艺品、旅游纪念品进行网络宣传销售,增加农牧民收入,提高旅游资源利用率。通过完善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环境设施,建成1个乌兰电子商务产业园(县级运营服务中心)、1个整合本地特色产业的网络销售平台、1个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4个镇级电商服务站和4个物流配送站及25个村级电商服务点,覆盖率达100%,且月代购代销金额达到2000元以上,为农村居民提供信息发布、网络购销、线下体验、质量追溯、售后服务等功能。物流快递企业的镇级覆盖率超过80%以上,确保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到镇村级网点3天内完成配送;行政村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50%以上;县域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率在30%;农副产品、旅游等网络销售额形成一定规模,同比增长50%;电商培训5000人次以上;推进电商扶贫,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做到应培尽培,培训率达到80%以上。

四、重点任务

我县以“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契机,整合中央、县级、扶贫资金,依托承办企业,按照项目进度拨付资金的方式,全力打造我县电子商务。

(一)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

整合全县物流资源,以我县邮政配送网点为基础,实现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加快县镇村三级“互联网+”现代仓储智能物流网点基础设施网格建设,为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提供便捷的仓储物流服务,逐步形成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重点建设1个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希里沟镇、柯柯镇、茶卡镇、铜普镇4个物流配送站,形成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对集中网购商品进行镇服务站配送,对上网销售农产品进行分拣、包装、保鲜等初加工。建设4个物流配送站,对村级电商服务点进行配送。建设村级物流配送点,确保网上购物送货到家。支持知名仓储、物流、快递企业落户,加快完善物流配送服务,提高物流配送速度,降低物流配送成本,提升城乡电子商务配送服务能力。加强与镇村物流基础较好的企业合作,升级改造镇村快递配送站点,加大与各物流快递公司合作,建立开放、透明、共享的物流信息数据应用平台,补充购置车辆等设施设备,开辟县城到镇村的快递配送线路及网点,补贴县域内网购网销快递邮件(或邮路),解决农村居民物流配送线上“最初一公里”和线下“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完善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按照“请进来”授课培训与“走出去”学习充电、引进人才与本土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培养打造适应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的专业人才;加大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力度,多渠道引进电子商务专业人才,鼓励创业青年(大学生)、农牧民、个体户、小微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就业和创业,优化人才结构,提高电子商务人才队伍素质;与国家、省有关培训机构、国内知名电商企业联系对接,开展电子商务知识培训、职业化培训,完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机制,为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储备人才,满足电子商务发展需求。同时开展网上电商基础普及性免费培训,适当放大培训面,培养实用型电子商务专业人才;举办面向企业负责人、各级干部、农牧民的不同层次的电子商务培训班,加强技术人才的培养培训,培育电商领军人才,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打造一流的电子商务人才队伍,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健全县镇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建设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推动电子商务向镇村延伸布点,实现县有“乌兰电子商务产业园(县级运营服务中心)、镇有电子商务服务站、村有电子商务服务点”,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的建设和运营。依托县级运营服务中心建设O2O体验店,引进一批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企业,开展名优农产品网销设计、包装和推广等服务,对镇级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进行开发、服务、管理。在镇区建设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和“互联网+旅游+农牧产品”体验中心,对区域村级服务点进行服务、管理。开展村级服务点建设,为农村居民提供网络代购、各类产品代销和配送服务,积极拓展金融、通信、咨询、旅游、健康养老等服务。并对传统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网点进行信息化改造,建立服务点,推动化肥、农机配件、农药等农资产品电子商务,为农民提供优质、实惠、可追溯的农业生产资料。

(四)搭建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体系

围绕农畜产品流通标准化、品牌化和质量品控,开展农畜产品地理标志、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以及SC认证,开展农畜产品分级、初深加工、包装、商标注册、品牌打造等建设,构建农畜产品追溯平台数据库,解决农畜产品上线销售的前置障碍。重点在生产商、供应商、分销商、零售商和最终客户之间,利用电商服务中心平台集聚优势,实现供应链环节中各企业的信息沟通、数据互换和协同工作,打造特色电商产品完整供应链,推动农村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加快应用电子商务。依托县镇村三级电商服务站点,结合本土企业平台、特色地方馆建设,由镇村站点负责收集农畜产品,由县运营服务中心建立统一仓储、加工处理中心、供货服务平台以及提供网货化服务。

(五)拓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

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发动农村青年、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群体和组织,充分利用县邮政、供销网点、万村千乡农家店、村便民服务中心、农村商店等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完善农村配送服务网络建设,改善农村居民网络消费环境,运用电子商务大数据引导农业生产,拓宽农产品市场,运用如微信营销、微博营销等电子商务营销手段来提高农产品的产业化程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在交通便利、人流量大、有实际需求的地方,建设具备网超条件的O2O展示展销中心,通过农旅结合,开展营销服务,实现农产品上行重点突破和示范带动。结合各电商企业020运营模式,充分开发企业引流团队在线下体验店零距离体验消费本地农产品渠道,实现线下至线上的引领和持续性消费引流。

(六)加快电子商务与各行业融合发展

推进扶贫开发与电商发展相融合,积极探索扶贫工作新机制、新路径,整合各种扶贫政策资源,帮助贫困人群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创业,服务贫困人群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就业。近年来,我县按照“扩大枸杞种植、壮大城郊果蔬、打响茶卡羊品牌”的工作思路,着力调整农牧业产业结构,积极推进特色优势产业,特色优势产业不断壮大。2015年,种植枸杞面积达4.5万亩,枸杞干果产量达到2660吨,实现产值1.08亿元。种植藜麦1500亩,产量300吨,藜麦产品通过QS认证。建成高标准冬暖日光节能蔬菜温棚1750栋,蔬菜总产量达到5522吨。全县牲畜饲养量65.64万头只,牲畜出栏29.83万头只,出售27.81万头只,生产肉类5549吨,成功申报“茶卡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成为海西州首个拥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的县。

为进一步培育打造乌兰网络产品品牌,我县将通过运营中心和专业团队的品牌策划、工艺提升、包装设计、营销推广等手段,重点打造适合网络销售的枸杞、茶卡羊、藜麦等产品。以统一品牌打造乌兰网络销售产品,通过电商渠道销售到全国乃至世界各地。同时在经济发达地区等外省开设乌兰网络产品线下体验店、展示馆,力争将希里沟镇“藜麦”电商示范镇、柯柯镇“枸杞”电商示范村和茶卡镇“茶卡羊”电商示范村全国闻名,“乌兰红”、“乌希”等枸杞品牌在全国有一定的知名度,茶卡盐湖“大美青海馆”成为全省电商体验中心示范基地,以电子商务发展推动传统企业和特色产品转型升级,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为保障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我县将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乌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为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工作,从相关部门专门抽调5人,组建县电商办。县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指导电商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工作顺利完成。

(二)成立电商协会。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协会的组织引领、信息沟通、培训交流、技术帮扶、标准制定等作用,推动全县电子商务产业抱团发展、集聚发展、快速发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政府网站、网络等媒体,多途径、多形式地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宣传工作,加大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整体形象,提升影响力。二是采用多种方式普及农村电子商务知识,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增强企业和公众的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意识,提高政府、企业等各行业人员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三是加强与省内外有关部门和机构及企业在农村电子商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认真学习和借鉴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先进经验和模式,推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四)明确职责分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县电商办、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对项目的实施和运作进行全程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引导农村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各镇协调引导电商进农村服务站(点),推进农村流通设施等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发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五)加大政策配套。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出台促进和规范文件,在金融、土地、人才、收费等出台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的政策,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改善农村电商发展环境,确保示范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为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出台鼓励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激励政策,引导和推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县政府每年地方配套资金不少于200万元,支持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对于入驻我县的电子商务企业,在土地等资源保障方面要给予适度倾斜。结合州委、州政府《海西州“十三五”期间高端创新人才百人计划实施方案》,做好电商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大与金融部门协调衔接,为电商企业积极争取金融方面的支持,大力创新融资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注入电子商务产业,推动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

(六)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农村电子商务的管理机制和人员配备,更好地发挥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作用,全面推动我县农村电子商务提升发展。为规范和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乌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安全。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基本信息、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在乌兰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并设立征求意见窗口、纪检、审计举报窗口。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电商办等相关部门组成督导组定期就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防范机制,加大对网络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维护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推进网上经营主体信息公开,配备1名专职人员,做好农村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按要求与“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并及时、准确、完整填报信息,促进农村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县政府的考核体系,确保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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