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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乌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单位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04日 11:33  点击:[]

关于印发乌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工作单位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乌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现将《乌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单位任务分工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1228日


乌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工作单位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商务部等19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商建发[2015]306)、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青政[2016]34)和青海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实施2016年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通知》(青商建字[2016]226)要求,为进一步明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单位任务分工,加快推动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抓手,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支持搭建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保障体系建设,以信息化促进产业发展,强化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教育和培训,促进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拓宽我县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乌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建设目标任务,初步形成集信息发布、供求交易、物流配送、质量追溯及售后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体系。建成1个县级公共服务中心、1个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4个镇级电商服务站和4个物流配送站及25个村级电商服务点,覆盖率达60%以上,且服务点月代购代销金额达到2000元以上,为农村居民提供信息发布、网络购销、线下体验、质量追溯、售后服务等功能。快递物流企业的镇级覆盖率超过80%以上,确保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到镇村级网点72小时内完成配送;行政村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50%以上;县域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率在30%;农副产品、旅游等网络销售额形成一定规模,同比增长50%;电商培训5000人次以上;推进电商扶贫,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做到应培尽培,培训率达到80%以上。

引进1--2家有较强影响力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战略合作,促进农畜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产品等销售农村特色商品的网商和网店得到较快发展,电子商务交易额在现有基础上增长15%,电子商务物流成本逐年下降,农村现代化流通水平显著提高。

培育农产品网络销售品牌3个以上。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政府、企业、农村服务网点等各行业人员应用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的能力,使电子商务产业成为吸纳大学生就业的重要渠道。

依托国家精准扶贫政策,推动电商扶贫产业,集中培育藜麦、红枸杞、黑枸杞、茶卡羊等几大品牌,使之大量收购我县贫困户种植的农产品,增加我县贫困户的收入,从真正意义上实现脱贫。

开展贫困户网上销售,请专业的老师为贫困户讲解网上开店模式,进行“一对一”实操培训,吸引大量的贫困户进行线上销售,带动增收。

三、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为确保乌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取得实效,针对示范工作推进缓慢、产业资源整合及农产品上行难等问题,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各项工作进行明确分工,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目标。
 ()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1、制定《乌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方案》,公开招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承办企业,签订承办协议;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动员会筹备工作,进一步完善县级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功能,有序推进产业园运营;加强与省州商务厅衔接,牵头起草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或指导性文件,经县政府审定出台,在资金、土地、人才、物流等方面出台明确支持政策;组织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一个中心”(县级公共服务中心)“六个体系”建设(培育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完善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健全县镇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搭建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体系、拓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培育乌兰网络产品品牌体系),全面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各项工作;组织引领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跟踪督促推进具体项目和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提出项目资金拨付意见;及时向商务部、省商务厅网站报送东至县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典型经验或做法,推广宣传。

2推进“互联网(电子商务)+工业”,引导工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和入驻产业园,促进工业产品电商销售。

3负责协调推进农产品流通和农资经营电子商务建设,推进供销电商平台的应用。整合供销社系统资源,将供销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与电子商务进农村镇村级服务店(点)建设结合起来。

责任人:王冰江

配合单位: 县宣传部、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和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牧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旅游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各镇政府、电信局、移动公司、农村信用联社、县农业银行、杭州招银商品服务有限公司

()县农牧局

落实专人负责全县农畜产品品种、数量的统计,推进“互联网(电子商务)+农业”,负责引导农业企业与合作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和参加电子商务培训;积极推进全县藜麦、枸杞、茶卡羊特色产品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和质量标准化体系、农产品质量溯源系统建设。

责任人:张廷渊

配合单位: 县电商办、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政府、杭州招银商品服务有限公司

(三)县财政局

安排专人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包括有关方案制定、项目检查验收、资金拨付等;县财政负责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工作经费的落实和保障,积极拨付不低于300万元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资金拨付,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管。  

责任人:黄德福

配合单位: 县电商办、杭州招银商品服务有限公司

(四)县审计局

按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要求,会同县电商办加强资金监管和项目资金审计,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

责任人:胡生海

配合单位: 县电商办、杭州招银商品服务有限公司

(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做好全县涉电商领域创业人员和就业从业人员的政策扶持,监管审批小额担保专项贷款的政策落实,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和电商资金、扶持贷款的循环化运作。鼓励和激发本地大学生、城乡青年、妇女、退役士兵、扶贫户等参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联合县电商办做好电商培训的实施监督,推动全县互联网+整体发展水平。

责任人:张有璀

配合单位: 县电商办、农牧局、扶贫办、各镇政府、杭州招银商品服务有限公司

(六)县旅游局

做好旅游企业实施电子商务的引导和服务工作,推进“互联网(电子商务)+旅游”,加快电子商务在旅游行业、特色餐饮(农家乐)的推广应用,利用电子商务进行当地旅游特色资源的宣传推广,组织旅游特色农产品的线上线下联合展销;推进电商旅游商品展示工作。

责任人:安小存

配合单位: 县电商办、各镇政府、杭州招银商品服务有限公司

(七)县宣传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开辟电视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对农村电子商务模式、创业和致富典型等进行总结提炼,推广宣传,积极在省州级主流媒体上报道乌兰县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典型经验和做法,扩大乌兰县电子商务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责任人:史有禄、贾玉璐

配合单位: 县电商办、各镇政府、杭州招银商品服务有限公司

(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切实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依法规范网络经营主体,查处伪造企业名称和冒用其他企业名称的非法主体网站。针对网络市场特点,加强品牌保护,精准打击网站、网店等网络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强化互联网广告监测监管和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责任,加大网络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执法专项行动,加大网络商品的检查力度。

责任人:辛元杰

配合单位: 县电商办、各镇政府、杭州招银商品服务有限公司

(九)县扶贫办

根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中电商扶贫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实施电商扶贫计划;协同推进贫困村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建设和贫困户培训工作,努力实现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设全覆盖,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做到应培尽培,培训率达到80%以上

责任人:尹军

配合单位: 县电商办、各镇政府、杭州招银商品服务有限公司

(十)各镇政府

根据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电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协调做好电商培训计划任务,配合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加大电子商务宣传力度,协调配合承办企业(杭州招银商品服务有限公司)扎实推进辖区内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各项工作,确保示范项目取得实效。

责任人:薛峰、吴红雄、周玉龙、董四海

配合单位: 县电商办、杭州招银商品服务有限公司

(十一)县电信局、县移动公司

负责加强对全县农村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通信条件,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网点)给予一定的资费优惠。

责任人:刘博  史春丽

配合单位: 各镇政府、杭州招银商品服务有限公司

(十二)农村信用联社、县农业银行

负责把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纳入到全县信用体系建设之中,把农村青年创业纳入到小额信用贷款工作。

责任人:叁贝  袁春勇

配合单位: 各镇政府、杭州招银商品服务有限公司

(十三)杭州招银商品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做好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各领域的建设工作,有力推进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严格遵守《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规定,做好本地电商领域的人才培育,组织好电子商务人员创业培训和就业创业,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和政策支持。

责任人:马青青

配合单位:县电商办、县农牧局、县扶贫办、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政府

四、实施步骤
  ()实施阶段(20175-20183)

为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有序推进,各相关部门及承办企业要及时跟进部署,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取得成效。
  ()中期评估阶段(20184月一20186)

制定《乌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中期评估方案》,开展中期评估,总结前一期实施结果的优缺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后期推广方案,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全面推广阶段(20187-20189)

全面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经验推广典型案例,掀起电子商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热潮,为全县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项目验收阶段(201810-201812月)。

电子商务进农村合示范工作目标全都完成后,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验收,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申报验收,接受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一并整改。
  五、保障措施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加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保障力度,聚全县之力、汇各方之智,强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
  (一)明确职责分工。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县、镇两级政府是创建责任主体,分级承担项目建设任务,根据全县总体工作方案,各责任主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等进农村,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县城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县域电子商务服务信息联网等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加大监管力度。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发挥行业监管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作用,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加大政策配套和支持力度。

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通过出台奖扶政策,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力度,确保扶持政策落地见实。
   ()强化目标考核。

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定期考核评价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情况,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加强宣传引导。

利用搜索引擎、大型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上一条:关于印发《乌兰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乌兰县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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