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365bet官方网站门户网站~

站内搜索:

人事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正文

中共乌兰县委关于李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25日 09:40  点击:[]

乌委〔201691

中共乌兰县委

关于李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党组:

   经 2016 10 15 县委常委会议研究,提名:

   李伟同志任乌兰县公安局副局长、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黄延年同志任乌兰县地震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潘竟芳同志任乌兰县审计局副局长;

   周丽敏同志任乌兰县司法局副局长。

   免去:

   李伟同志乌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请按有关程序办理任免职手续。

中共乌兰县委

2016 10 24

上一条:乌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准马芳等五名同志正常退休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乌兰县委关于张海英、黎伟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闭